DIPLOMATIC PARTNERS
建交國家與雙邊協議
認識本聯邦的外交夥伴,查閱雙方簽署的公報、條約及協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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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TRY VISA
觀光免簽不等於免辦入境許可。
所有國家/地區人士以觀光目的參與聯邦活動或進入官方空間,均須先註冊帳號,向內務部申請「短期入境觀光許可」。外交部不辦理此項許可。
前往內務部申請觀光許可 →其他簽證申請
非聯邦公民、非永久居民,可依參與目的選擇簽證種類並提交申請。核准後可取得電子簽證。
開始申請簽證 →由獲授權之外交官或外交部高級官員審批。聯邦簽證僅用於參與聯邦活動及官方線上空間。
